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,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(第二批)的通知》(苏财农〔2026〕31号、苏农计〔2026〕12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《2026年响水县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物化补助项目》实施方案。按照方案要求对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控实施药剂补助,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县内5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主体。
二、申报时间:2026年8月14日至8月19日。
三、申报要求:请各镇(区)认真组织落实,对水稻种植面积认真审核后于8月19日下午6点前上报,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植物保护站(电子版发县植保站群)。同一种植主体以村居为单位分别申报。
联系人:王昕,18361100189。
附件:
1.2026年XX镇(区)5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面积申报表点击下载.docx
2.2026年XX镇5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面积汇总表点击下载.docx
响水县植物保护站
2026年8月14日